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 第三届新丝路青年影像(金驼铃奖)大赛 征片启事

2017-09-05 19: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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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简介

新丝路青年影像大赛是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陕西会场的重要活动之一,是丝绸之路地域专业性大型赛事。该活动旨在以影视为媒介、大赛为平台,交流传承、继往开来,促进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家和地区青年文化交流合作,为中国影视产业培育新生力量。

陕西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起点,快速担负起了在新世纪促进新丝路沿线国家文化经济交流合作桥头堡作用。青年一代有着传承丝绸之路文化交流的历史传统、发扬民族间包容合作、求同存异丝路精神、促进新丝绸之路繁荣的重要历史使命。该活动旨在以影视为媒介、大赛为平台,交流传承、继往开来,促进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家和地区青年文化交流合作。在丝绸之路地域青年间引起广泛影响,传承丝路精神,弘扬丝路文化,为中国影视产业培育新生力量。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组委会

承办单位   杨凌农科影业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光明日报、人民网、四川峨眉电影集团、西部电影频道、上海东方电影频道、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长影集团电影频道、湖南电视台潇湘电影频道、江西红色经典频道、广西电影集团广西科教频道、珠江电影集团珠江电影频道、新疆新闻出版广电局团委

支持媒体   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央网络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电影报、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西安晚报、西安电视台、中国文化交流网、华商报、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大众电影、环球电影等。

 

三、参赛须知:

1.参赛选手国籍不限、性别不限、职业不限,年龄45岁以下的无违法犯罪历史记录的影视从业和爱好者;

2.参赛作品题材不限、类型不限、篇幅不限,作品主题积极向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恶俗内容;

3.2015年1月1日之后制作完成的剧情片、纪录片、 实验片、动画片及短片等均可报名;

4.首映影片(指从未在任何国家以公开售票形式上映,商业DVD发行,电视台及网络发布等方式大规模公开传播的作品)将获得入围竞赛单元的优先权;

5.作品要求:

*视频制式: MPEG-4 AVC/H.264、MOV、WMA等

*画质:高比特率大于3000

*编码模式:multi-pass Dimensions

*视频优化:流畅

*音频制式:AAC

*采样率: 44.100 kHz

*声道:立体声 (L R)

*比特率:128 kbps

注:

1.高清电影海报不少于1张(文件名:片名+海报)

2.请在信封和储存介质上标明:作品名称+作品时长+导演姓名+联系电话。(提交作品不予退还)

 

四、报名方式:

1.登陆中国文化交流网,进入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新丝路青年影像大赛专题页, 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页面(http://zt.whjlw.com/jqxsl/huiyi/xslyxds.html),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发至大赛邮箱;

2.将参赛作品储存介质连同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于2017年 11 月 15 日(含15日,以当地投寄邮戳或快递单日期为准,逾期不候)之前邮寄或快递至大赛执委会;

3.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递送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508号西部电影集团

新丝路青年影像大赛组委会    邮编:710054

联系电话:(029)8552 9302   

邮箱:jintuolingds@163.com

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含15日)截止。

5.本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参赛者因参赛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作品制作、宣传、邮寄等)须自理,大赛组委会对此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偿或支持。

 

五、奖项设置

大赛共设有九类奖项(含各奖项提名奖),分别是:

最佳影片奖

最佳丝路主题奖

最佳原创音乐奖

最佳导演奖

最佳摄影奖

最佳编剧奖

最佳动漫奖

最佳纪录片奖

最佳网络人气奖

各奖项(不含提名奖)获得者将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以及参与制作业界精品新媒体电影的优先录用权。

 

六、注意事项:

1.参赛者须保证在报名表上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合法,并对因虚假信息产生的经济纠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创作(合作者可联名参与),在2015年1月后完成的原创作品,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整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对于入围作品,组委会与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公共媒体上作非盈利性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与艺术教育等非商业性活动,参赛者特别申明不得使用除外;

4.参赛期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在本次比赛过程时间段外,参赛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大赛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6.获奖名单公布后,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后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7.本细则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官方网页上提示修改内容。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次大赛。如果参赛者在公告发出七个工作日后仍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视为参赛者接受所有变动;

8.大赛评委由业内专业人士组成,参赛选手应公平竞争,尊重评委评审结果;

9.大赛组委会对此次大赛的相关事宜具有最终解释权。


新丝路青年影像大赛执委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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